关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5月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67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该监管函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发生额合计为446.25万元,期末余额为-1.61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部门及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环洲”)、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厨卫”)进行了传达,针对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资金占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 2013年期初占用余额 | 201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 | 201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13年期末占用余额 |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40 | 12.40 | 0 |
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 -0.77 | 433.85 | 434.69 | -1.61 |
合计 | -0.77 | 446.25 | 447.09 | -1.61 |
上述两笔资金占用发生额为本公司代中捷环洲、中捷厨卫支付电费产生。
上述关联方(分公司)与本公司铸造分公司厂房毗邻,在片区供电线路重装时因专线设置原因,中捷厨卫、中捷环洲供电线路从公司铸造分公司接出,经多次与当地供电所交涉均无法解决线路共用问题。当地供电所按月以计量总表度数从公司银行账户划取电费,然后公司按月以自行安装于现场的分装计量表度数并摊派一定损耗向中捷厨卫、中捷环洲收取电费,因催收不及时等原因,使该垫付电费事实形成了对公司资金的期间占用。
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已向当地供电所提交申请报告,协商解决供电线路共用问题,避免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
2、在上述问题得到解决以前,公司将向中捷厨卫、中捷环洲预收电费,避免因催收电费不及时产生期间占用。
3、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部门、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进一步学习《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等,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
4、指定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整改责任人,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其他
1、中捷厨卫、中捷环洲于5月9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中捷厨卫保证每月月末前支付给中捷股份的预付金余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实际发生额每月不超过50万元),中捷环洲保证每月月末前支付给中捷股份的预付金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实际发生额每月不超过2万元),如无法在供电所向中捷股份实际收取电费日前预付电费的,同意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向中捷股份支付垫付电费的滞纳金。
2、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中捷厨卫、中捷环洲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0。
特此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