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37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临2014-015号公告。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黄金”)90%股权。截至2014年5月7日,上述标的资产已经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天业黄金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00008894)。本次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天业黄金100%股权。
二、后续事项
公司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股份变动事宜向证券登记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文件,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天业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相关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天业股份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业已得到满足,本次重组可以实施;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天业黄金90%股权已完成变更至天业股份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天业股份尚需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天业集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 并就本次重组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证券登记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天业股份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并将实施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