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
解除冻结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
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4-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4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泽”)持有的公司总计15,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证券代码600146)及孳息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6年3月11日。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深中法立保字第5-2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冻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039号),上海泓泽所持有的本公司15,800,000股股份已经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