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02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8名董事对会议涉及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开发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投资公司)与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及苏州融和缘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华东投资公司按照33%股比应出资额为0.99亿元。各方按持股比例出资和分配利润,并签订合作协议。该事项的相关公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陈奋健先生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02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3名监事对会议涉及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开发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同意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投资公司)与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及苏州融和缘贸易有限公司,共同现金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华东投资公司按照33%股比应出资额为0.99亿元。各方按持股比例出资和分配利润,并签订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02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合计为0.99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共计11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为19.3471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开发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投资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的下属公司中交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通公司)及苏州融和缘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融和缘公司,非关联方)共同现金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开发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华通置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华通置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国铁链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
6.经营范围:机动车停车场配套设备和材料、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停车场车位的出租与销售;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出租、销售。
7.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通置业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55.41亿元,负债合计43.82亿元,股东权益为11.59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的关联交易
1.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出资项目公司
交易类型: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交易标的主要情况
华东投资公司与华通公司及融和缘公司共同现金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开发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其中华通公司占比34%,华东投资公司占比33%、融和缘公司占比33%。
公司下属华东投资公司需要现金出资并涉及关联交易金额0.99亿元。
3.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开发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起涛、陈奋健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华东投资公司参与设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苏州新区竹园路项目开发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的多元化发展及保护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