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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1、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意增补王宏先生、朱震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王宏简历

    王宏,男,1962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任企划部总经理,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轮机管理专业,之后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分别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管理学博士学位。王先生曾任中远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轮机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船舶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考核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等职务;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震宇简历

    朱震宇,男,1964年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行资格。1977年9月至1982年9月为国营第526厂职工、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为上海市劳动局干部、1988年8月至1994年12月为上海轻工局学校教师、1994年12月至2000年1月担任上海永大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及法人代表。朱先生现在是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金融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先生曾担任过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4-027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30日。按照本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天内不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本公司将由2014年5月31日至2014年6月30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举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

    (二)召开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第97条,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截至2014年5月30日15:00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船国际(600685)”全体A股股东。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它人员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1、 审议选举王宏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2、 审议选举朱震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回复时间及方式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即2014年6月9日(星期一)或该日之前将回执(附件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股东出席登记事项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11:00时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文波

    电 话:(020)81896411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510382)

    (二)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股东出席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附件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4 日

    附件一:

    股东出席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有欲参加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

    日 期:

    附件二: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1)

    本人/我们 地址为 全权委托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席或(2)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在中国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递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决议号议 案赞成(3)反对(3)弃权(3)
    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选举王宏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2审议选举朱震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代表人代表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代表全部以您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

    2、如欲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拟委派代表之姓名。

    3、请给您的委托代表对议案的表决予指示,对各议案欲投票赞成者,请在「赞成」栏内加上「√」,欲投票反对或弃权者,请在相应栏内加上「√」,若无任何指示,则将被视为由委托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份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

    5、就A股股东而言本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的授权书和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4-028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正在筹划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5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4年4月22日、4月29日和5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停牌期间,本公司、中船集团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本公司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开展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初步确定拟将中船集团在华南地区的造船相关业务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本公司。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顾问和律师尽职调查工作任务重,协调事项多,中介机构开展工作需要时间较长,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需要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事项向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工作沟通。截至目前,前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仍需进一步开展。鉴于此,本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2014年5月15日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 天。

    本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 天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除非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延期复牌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16日恢复交易,并且本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鉴于上述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