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4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3月31日开市时起停牌,2014年4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4月8日、4月15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已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法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目前该事项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且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原预计划于2014年5月16日复牌,由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5月16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6月14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