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4-02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0,462,01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03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毕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隋永滨先生、杨承先生,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唐宗明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淑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万里先生、孙卫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97,963.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3,232,464.37元,扣除已于2013年7月15日发放的上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6,516,791.42元,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717,709.61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2014年度,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55万元,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30万元。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补充(斜体加重部分),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金、股票分红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且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根据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需要,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事宜进行研究。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做出调整或变更的,调整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经过详细论证,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方可实施。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审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审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提案》
同意将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他事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21号调整购买短期理财额度的公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开展贷款利率掉期合作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分行开展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利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交易期限与主体银行贷款期限相匹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22号关于公司拟开展贷款利率掉期业务的公告。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30,462,017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赵伊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