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渠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关于调整直销渠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4-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5月20日起对本公司直销渠道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赎回费率进行调整。本基金直销渠道转换转出业务也将按照新的赎回费率结构计算申购补差费。
一、 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原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1年以下 | 2.00% |
1年(含1年)- 2年 | 1.60% |
2年(含2年)- 3年 | 1.20% |
3年以上(含3年) | 0% |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T<7天 | 1.50% |
7天≤T<30天 | 0.75% |
30天≤T<3年 | 0.50% |
3年以上(含3年) |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在1年以下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1年(含1年)-2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8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2年(含2年)-3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60%归入基金资产。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我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8-5988 021-38784566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