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相应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为:
一、公司名称: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3000012709
住所: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焦战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轴流、离心风扇叶、贯流风扇叶、汽车专用风扇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公司名称: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3000559322
住所: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杜鹃路16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王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的生产、加工、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塑料原料及助剂、塑料制品、塑料模具;以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批准设立机关: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公司名称: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号:420100400001097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汉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胡海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7.91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家电配件、塑料制品、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武汉市汉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公司名称: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420113000026695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经济开发区(武汉高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号厂房第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工程塑料母粒、塑料制品、塑料模具。(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南分局
五、公司名称: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40208000012010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2
法定代表人:奚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家用、商用、车用空调塑料(塑胶)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
批准设立机关: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公司名称: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214020002208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仙山西路东
法定代表人:范瑞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家用、商用、汽车用空调风扇叶,家电塑料制品,工程塑料,塑料合金,聚氯乙烯管件,汽车塑胶配件;模具加工、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设立机关:青岛市城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公司名称:广东顺威家电配件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681000494091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之四
法定代表人:景新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贯流风扇叶、轴流风扇叶、离心风扇叶、家电塑料制品、汽车空调配件(不含废旧塑料)、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设立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八、公司名称: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681000494501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海尾居委会茶树东路19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王世孝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智能电器机械及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卫生洁具、管道配件、五金交电、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设立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九、因中山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鉴于此,本次中山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未获中山市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中山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董事长麦仁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麦仁钊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515.74万元,同比上升1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2.59万元,同比下降34.46%。基本每股收益0.27元,同比下降41.30%。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由本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4] G14000150049号审计报告确认,按母公司会计报表,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361,499.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36,149.96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的利润103,755,114.29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680,463.92元。
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共计分配利润11,20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50,480,463.92元,留待以后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经常性的通过各种方式关注和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年审工作中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既定的工作计划很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5.6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4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5.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银行保函等银行业务。具体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银行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期限 | 说明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 60,000 | 3年 | 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母、子公司的使用比例根据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 25,000 | 2年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 25,000 | 2年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 | 15,000 | 2年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 10,000 | 2年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000 | 2年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4,000 | 2年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4,000 | 2年 | |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 3,000 | 2年 | |
合计 | 156,000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5.6亿元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人民币4.9亿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担保期限均是2年,具体明细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 | 2014年授信担保额度 (万元)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资产负债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
中山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9,000 | 75 | 72.23% |
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 17,500 | 100 | 44.72% |
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75.71% |
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3,500 | 100 | 21.84% |
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3.58% |
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14.88% |
上述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其中对于本公司已为其提供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公司提供续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4.9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发起人佛山市顺德区顺耀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余顺耀投资有限公司的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如下表:
章程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八条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6000万股。其中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8,637,796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具体发行股份数额和股份比例如下: ■ 原广东顺德顺威电器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共计人民币78,637,796.28元的尾数0.28元转入资本公积后,各发起人将其在该公司余下所有者权益共计人民币78,637,796元中所享有的份额按1∶1的比例相应折合为其在公司中享有的股份,并已于2008年2月28日出资完毕。 | ■ 原广东顺德顺威电器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共计人民币78,637,796.28元的尾数0.28元转入资本公积后,各发起人将其在该公司余下所有者权益共计人民币78,637,796元中所享有的份额按1∶1的比例相应折合为其在公司中享有的股份,并已于2008年2月28日出资完毕。 |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补选章明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章明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其独立董事的补贴标准同第三届其他独立董事补贴标准一致。原独立董事刘芳先生的辞职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宋强、郭钟泳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