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4─01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8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8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037,121,728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037,121,728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0.37%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80.37%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 |
(三)会议主持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照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4名,5名董事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2名,1名监事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茹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37,121,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37,121,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037,121,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037,121,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 1,700,217,67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37,121,72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议案5《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6,336,904,05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颜羽、易建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