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市已有多家公司因注入资产盈利未达标而进行补偿,大多推出送股的折扣版补偿方案,并获得中小股东认同。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小股东对小实惠的偏爱,事实上是给了部分公司大股东逃避责任的机会
⊙记者 覃秘 ○编辑 邱江
四川双马日前披露了修改版的补偿方案,将回购股份由注销改为向全体股东赠送。这两个理论上并无实质区别的补偿方案,对投资者而言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觉。有市场人士分析,由于送股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多家公司打折版的补偿方案得以放行,而小股东对小实惠的偏爱,事实上助涨了部分公司大股东的赌性。
据四川双马公告,因公司大股东拉法基中国此前注入公司的资产盈利未能达到承诺,拉法基中国2013年应回购4758.34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补偿。针对这笔回购股份,四川双马的中小股东有两种处置方法可选择:一是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应补偿股份;若股东大会未能放行,上述股份则将被赠送给四川双马全体股东。从近三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四川双马的中小股东均否决了相关回购议案,而是选择了“分享”相关股份。
对此,有券商人士分析,其背后的逻辑是,如果选择回购注销,虽然每股权益会上升,但对股价的作用可能并不明显;如果选择送股的话,投资者将直接获得额外的股份,且不会除权,只要股价不大跌,就存在套利的空间。
正是这一可能的市场套利空间吸引了中小股东,也给部分未完成盈利承诺的大股东带来逃避责任的机会。据不完全统计,两市已先后有海润光伏、恒逸石化、亿晶光电等多家公司选择折扣版的补偿方案,其能获得中小股东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二级市场股价变动带来的可能收益。
据恒逸石化日前披露,公司决定将业绩补偿方式改为承诺人向流通股份每10股送0.5股。早在2010年恒逸石化借壳世纪光华时,恒逸集团等股东就承诺,2011-2013年恒逸石化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合计将达到25.44亿元。而恒逸石化2011-2013年实际净利润23.93亿元,与承诺数额相差1.51亿元,恒逸集团原本应补偿上市公司5142.27万股(除权后)。修改后的方案为,向流通股东送1314.90万股。尽管补偿方案的最大获益者是恒逸集团,但一些中小股东看到了即将到手的好处,对送股方案表示十分赞同:“送的股,可以直接卖,这是好事。”目前,该修订版补偿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海润光伏也讲了一个同样的故事。这家借壳上市的公司,2013年的实际亏损金额为2.02亿元,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就2013年的业绩承诺应向公司补偿7.31亿元。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受光伏行业低迷以及融资能力的影响,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拟变更业绩补偿方式,以10转1.6股的方式向除原海润光伏20名股东外的中小股东转增股份,转增股份的市值达8.1亿元。公司将于5月14日召开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就修改补偿方案一事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这一方案的始作俑者应是亿晶光电。在亿晶光电资产重组上市时,公司董事长荀建华承诺,置入资产在2010年至2012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04亿元、3.49亿元和3.67亿元。但亿晶光电2012年度净利润为-6.89亿元,累计实现利润与预测利润数差额为8.8亿元。按照原承诺以股份形式对股东进行补偿的话,约补偿1.65亿股的股份,占到荀建华等承诺人所持2.24亿股的近七成。不得已的情况下,荀建华提出一份利润补偿新协议,包括承诺人以所持股份质押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向其他股东无偿转送股份(每10股送1股);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在一定限额内不参与未来公司的利润分配等。最终,该方案获得中小股东的放行。
“这肯定不是一个好现象,每家修订补偿方案的公司肯定都可以找到一堆理由,小股东的忍让事实上是对大股东义务的纵容。如果小股东不能把住这最后一道关口,大股东在注入资产时就更有理由推高评估值。”一位市场观察人士呼吁监管部门协助中小股东把住关口,不能让大股东耍手腕,轻易逃脱承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