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财经新闻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决诉讼事项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是否产生影响的说明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网络说明会预告公告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5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版:信息披露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决诉讼事项对2013年度财务报告是否产生影响的说明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网络说明会预告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2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16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99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404,000.00元,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含税),共计派送股票红利20,520,000股,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6,501,798.8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82,080,000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7,8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3,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