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2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169,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99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404,000.00元,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含税),共计派送股票红利20,520,000股,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6,501,798.8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82,080,000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7,8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4,169,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3,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