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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4-017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否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436,88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扣税后,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45元(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先按每10股派现金0.475元(先在股权登记日以税率5%计征),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5%);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5%);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14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26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

    邮编:400051;

    咨询联系人:袁奕;

    咨询电话:023-61525006;

    传真电话:023-615250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