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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启动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可实现境内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双向互通,明显降低资金成本

      ⊙记者 石贝贝 ○编辑 孙忠

      

      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正式启动,21家企业分别与中、农、工、建、交、浦发、花旗、汇丰等13家中外资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

      “这项试点开展后,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在自贸区的中国总部开展跨境外汇资金池、集中结售汇、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债资金项下意愿结汇以及经常项下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某大型外资行人士告诉记者。

      所谓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指跨国公司可以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实现境内与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的双向互通。跨国公司的资金成本能够因此明显降低,并能够防范资金错配风险等。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昨日在发言中表示,“这是自贸区内企业最期盼的政策”。而对上海来说,这也是其发展总部经济的一大“政策红利”。

      国家外汇局自2012年12月起即开始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但采取特批的名单制方式。今年4月底,国家外汇局发文明确6月1日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与之相较,上海自贸区先行启动此试点半个月。

      在该试点启动之后,跨国公司资金运营将会发生较大变化。首先,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

      此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

      “这将使得跨国企业资金管理成本降低。”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跨国公司能够实现境内外内部资金调剂,节省下来的成本相当可观。”

      “此项试点,不仅能够帮助跨国企业提升全球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还有助于自贸区发展新型总部经济。”花旗中国财资与贸易部总经理裴奕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