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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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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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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4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本次事项的关联董事,公司董事长顾永德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吉槟先生,已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4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颖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

    本次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事项为福利性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事项。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成水英女士已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

    (表决结果: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共募集44,918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费、上市初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1、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4月26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与江南银行签订了《“悦富”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江南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截至2014年5月7日,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兑付到账,符合预期收益。

    三、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拟与河南省鑫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阳”)合作投资设立河南茂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主要从事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其它节能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以及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茂硕电源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51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第一期投资1530万元,第一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截至2014年5月8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56,429,654.10元(含利息);河南鑫阳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49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9%,第一期投资1470万元。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省鑫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1万元

    设立时间:2011年11月11日

    公司住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8号院马寨镇政府大院内2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码:410100000084194(1-1)

    法定代表人:杨鹤明

    经营范围:节能服务;节能灯具销售;水电设备节能改造;机电设备节能改造。(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公司与河南鑫阳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茂硕电源拟与河南鑫阳合作投资设立河南茂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要从事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节能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以及运营管理,该公司尚处在筹备阶段,具体以实际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六、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为与河南鑫阳在2014年5月9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注册资本

    茂硕电源拟与河南鑫阳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

    项目公司设立的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茂硕电源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51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河南鑫阳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49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9%。

    2、出资约定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整,协议双方约定:第一期按注册资本的30%出资,茂硕电源出资1530万元,河南鑫阳以现金为1470万元,后续资金依据经营需要决定到位时间。

    3、各方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第一期出资额出资形态股权比例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1530现金51.00%
    2河南省鑫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001470现金49.00%

    以上资金用于项目公司业务发展之EMC项目投资、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其他节能工程建设的设计、建设以及日常运营之需。

    4、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茂硕电源委派3名董事,河南鑫阳委派2名董事。

    项目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茂硕电源委派1名监事,河南鑫阳委派1名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协议双方同意:项目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茂硕电源委派;项目公司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由河南鑫阳委派。

    由茂硕电源负责建立符合运作规范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公司可研报告、EMC项目立项决策程序、项目建设标准

    河南鑫阳负责编制项目公司的可研报告。

    决策程序:经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作为签订EMC合同必备要件。

    EMC项目建设标准:须达到EMC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和行业的国家或行业相应技术标准。

    6、指定采购条款

    同等条件下,项目公司所有EMC工程投资、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其他节能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使用的控制系统,茂硕电源拥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产品或设备需指定向茂硕电源采购,采购价格按市场公允价确定。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产业布局的需要,并践行环境保护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把握节能环保行业发展的契机,决定与河南鑫阳设立子公司,主要从事EMC项目投资、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其它节能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由于新公司尚处于筹备期,尚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存在实施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产业链、整合资源,更好的实施战略布局,本次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茂硕电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公司转型升级的战略布局。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本事项已经茂硕电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共募集44,918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费、上市初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1、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4月26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与江南银行签订了《“悦富”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江南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截至2014年5月7日,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兑付到账,符合预期收益。

    4、2014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河南鑫阳联合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河南省鑫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阳”)合作投资设立河南茂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主要从事EMC项目投资、清洁能源投资、智慧城市控制系统解决方案及其它节能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安装建设以及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茂硕电源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51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第一期投资1530万元,第一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河南鑫阳以现金方式投资合计49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9%,第一期投资1470万元。截至2014年5月8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56,429,654.10元(含利息),至此公司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为4112.96万元(最终数据因期间利息浮动而存在差异,下同)。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因期间利息浮动而产生差异)。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公司承诺

    1、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们经审查认为,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以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十二个月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保荐机构对茂硕电源本次以超募资金4112.96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期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共募集44,918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费、上市初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累计投入累计投入比例
    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240,790,000.00109,130,279.4745.32%
    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580,000.002,760,768.1616.65%
    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800,000.003,749,966.0023.73%
    合计273,170,000.00115,641,013.6342.33%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阶段性出现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期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期限

    购买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6%。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5,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于2014年5月5日到期,公司已于2014年5月7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茂硕电源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茂硕电源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茂硕电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制定并实施人才保障房激励计划。公司于2012年4月与深圳市中集骏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骏宇”)签订了《南山区新围人才安居工程(石鼓地块项目)住房预订协议书》,获得该项目可分配住房共40套,面积约为3320平方米,截至目前,公司已按协议书要求向中集骏宇支付了约2647万元建设费用,后续视建设进展情况投入。该项目住房为政府保障性住房,住房建设用地归政府所有,鉴于目前保障性住房政策尚未完善,今后如有机会按政府有关规定为本次项目住房办理安居型商品房,中集骏宇可以应公司要求为住户代办,办理费用由住户承担。

    根据公司制订的《人才保障房分配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决定向符合条件的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以授予房屋认购权或租赁两种方式进行分配,为福利性质。本次分配方案尚在筹备中,交易涉及部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最终实施名单尚未确定;后续如因相关人员不再符合《人才保障房分配激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将由公司回购,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顾永德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方吉槟先生,已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具体人员名单尚待确定,或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石鼓路段南山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西丽石鼓路东侧、留仙大道北侧。本项目面积约为1266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8993平方米,其中公司获得项目可分配住房共40套,建筑面积约为332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购房价格暂定为公司为本住房项目建设按比例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亦包含该款项产生的资金成本;租赁价格根据房屋装修标准及参考周边房屋市场租赁价格来确定,约为周边房屋市场租赁价格的60%。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备阶段,协议内容尚待商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了更好的留住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而实施的福利政策,可帮助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安居乐业,更好的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今现任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直接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是公司为了更好的留住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加强其向心力的目的而进行的福利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是基于留住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而进行的福利性政策,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事前认可意见》;

    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议案暨召开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发布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6),公司定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关于增加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顾永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1.2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顾永德先生的自然人独资企业,持有公司股份4680万股,顾永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29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55%。顾永德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6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15:00至2014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5月2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

    2、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决议提示: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5月27日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4年5月27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76598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60

    2、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0
    议案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0
    议案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
    议案5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00
    议案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00
    议案7审议《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7.00
    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8.00
    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9.00
    议案10审议《关于修改审议<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
    议案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00
    议案 12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2.00
    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3.00
    议案 1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14.00
    议案 15审议《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1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 年5月29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

    369999

    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5项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方吉槟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jibin.fang@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

    邮政编码:518057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审议<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5、《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房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