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4-020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5月21日(周三)9:30 --10:30
2、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1年5月26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处于变动中,无法确定本次派发现金红利的确切金额。根据2014年3月末的股本数计算,本次拟分配的金额为106,036,807.40元,占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6,746,156.31元)的比率为28.1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定于2014年5月21日在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交流会,就本公司201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 9:30 – 10:3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3层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会计师 胡志鹏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梁彦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4年5月19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电子邮箱:110011@bgctv.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7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4-021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增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在歌华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会议事项详见201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提交的《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股份476,919,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8%。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提出的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九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一个临时提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将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现将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30日(周五)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小街桥西南角歌华大厦)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公司股票可融资融券,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张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1-7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歌华有线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歌华有线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4年5月27日、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
4、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5、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6、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7日
附件一: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三网融合方面业务进展,公司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二是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经营和投资活动,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学习行业内上市公司的做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增加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借贷权限、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借贷权限以及对外投资权限和资产租赁权限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为: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13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13日)。
二、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内容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的借贷权限为:批准公司单笔金额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的借贷。
2、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批准公司单笔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借贷、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事项,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以内的借贷、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事项。
修改对照表附后。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四)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借款、抵押、担保的决策权限为: 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含20%),余额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不含50%)的综合授信业务;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单项对外提供的各类担保或抵押事项。 | 新增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批准公司单笔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借贷、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事项,批准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以内的借贷、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事项。 |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表决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4 | 《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
| 8 | 《关于提名张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投票程序如下: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代码
| 所持股票类别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A股(600037) | 738037 | 歌华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9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0元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元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元 |
| 4 | 《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4.00元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元 |
| 6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6.00元 |
| 7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7.00元 |
| 8 | 《关于提名张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元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A股收市后,持有“歌华有线”的投资者拟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03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03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03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03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