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5月12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为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半年度开放期,现将本次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申购、赎回确认结果公告如下:
2014年5月14日,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进行了份额折算,根据2014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显示,折算后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56,955,795.75份。
经本公司统计,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份额为1,016,443,685.50份,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092,825,910.24份。
根据《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开放公告》中关于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基金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原则的说明:在半年度开放期首日(2014年5月14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瑞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瑞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2014年5月15日和2014年5月16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瑞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瑞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本基金此次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总份额为1,990,606,809.13份,其中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总份额为1,380,573,571.01份,泰达宏利瑞利债券B的总份额为610,033,238.12份,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与泰达宏利瑞利债券B的份额配比小于7:3。根据此次开放期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数额,并结合相关申购、赎回的确认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对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的所有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4年5月15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