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
持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6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
持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杜玉岱先生,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于2014年5月16日至1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增持情况
1、杜玉岱先生在2014年5月12日至1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01,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并计划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5月12日起算),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4-054)。
2、延万华先生在2013年6月25日至26日、2013年9月11日至13日、2014年5月12日至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152,0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540万股)的0.26%,并计划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6月25日起算),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按照当时股本37,800万股计算)的股份。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2013年9月14日、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3-025、临2013-032、临2014-054、临2014-055)。
3、赵冬梅女士在2014年5月14日至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6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47,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5月14日起算)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4-055)。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 股东 | 本次增 持时间 | 本次增 持方式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比例(%)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增持后持股比例(%) |
杜玉岱 | 2014年5月16日至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 75,000 | 0.02 | 33,261,848 | 7.47 | 33,336,848 | 7.48 |
延万华 | 2014年5月16日至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 225,210 | 0.05 | 1,152,006 | 0.26 | 1,377,216 | 0.31 |
赵冬梅 | 2014年5月16日至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 6,200 | 0.001 | 78,000 | 0.02 | 84,200 | 0.02 |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53,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三、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宋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