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4-024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当天内容将围绕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从 5 月 23 日至 6 月 3 日期间,将作为 2014 年我公司董秘值班周,在此期间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公司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出席本次集体 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甘洪;董事、副总经理、董秘曹川;财务部副经理蒋大山。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4-025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派发0.05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代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暂为0.04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代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
●除息日:2014年5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9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4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股本总数1,509,866,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5,493,316.8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20,013,830.1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75 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实际税率为5%。
按照以上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时,暂由公司按5%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暂为每股人民币0.0475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税后每股人民币0.045元派发现金红利。如QFII 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 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
(二)除息日:2014年5月26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9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4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朱霞 张淑慧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联系传真:028-85126084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