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4—21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n.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
(三)会议主持人:徐桂芬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大道129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83,290,837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股份12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86,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104,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090,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113,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直营店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83,19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弃权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先生和罗小平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