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4-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3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烟台金奥冶炼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烟台金奥冶炼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8,300 万元,贷款期限1年(自2013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16日止),年利率为6.6%,贷款用于烟台金奥冶炼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上述事项详见2013年5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
截止2014年5月16日,公司已收到烟台金奥冶炼有限公司归还的本金人民币8,300万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