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名称: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15:00 时。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宁高新区创新西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忠义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合法、有效。
(八)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4人,代表股份52,732,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923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52,124,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23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07,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08%。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667,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77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1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667,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77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1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667,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77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1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2,667,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77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1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具体方案为:
1、以2013 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
2、以 2013 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股本88,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6,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2,730,8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9972%;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2,667,6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99.877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0028%;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1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胡国强、刘小玲分别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全文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嘉、张咸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