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9 股票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2014-017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10: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让董事长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40,649,873股,截至2014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6,389,41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0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巧玲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844,877.84元,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65,496,851.46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30,651,973.62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3年度报告审计费45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加工;有机肥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加工、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
现增加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乳业投资及管理、畜牧业投资及管理;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加工;有机肥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加工、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八、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九、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5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要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十、审议《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年薪标准30万元,总经理年薪标准30万元,其余高管人员按总经理薪酬标准的80%计算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的股份数为40,649,873股,占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的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的股份数为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