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资金的公告
关于归还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资金的公告
201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2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为七亿元的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 资金在约定还款期限内不计收利息。根据控股股东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归还控股股东的全部财务资助资金人民币七亿元。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