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0,000,0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0.00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1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2 |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胡晓玲女士、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欣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一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二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三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四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五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六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七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 八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320,072,300 | 99.9982 | 5,800 | 0.0018 | 0 | 0 | 是 |
说明:
第六项议案分段表决结果
| 持股比例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持股5%以上 | 284,514,911 | 100 | 0 | 0 | 0 | 0 |
| 持股1%-5% | 34,152,597 | 100 | 0 | 0 | 0 | 0 |
| 持股1%以下 | 1,404,792 | 99.59 | 5,800 | 0.41 | 0 | 0 |
| 其中:市值50万元以上 | 1,396,692 | 100 | 0 | 0 | 0 | 0 |
| 市值50万元以下 | 8,100 | 58.27 | 5,800 | 41.73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毅律师、尚世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