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战略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
(二)该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须报发改委核准,因此,合同执行的起始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该合同的签署在短期内将不会给本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外投资概述
(一)近日,本公司与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招商局签署《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招商局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合同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公司在富蕴县开展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收购喀木斯特220千伏变电站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其中风电1000MW,光伏500MW。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135亿元;收购喀木斯特220千伏变电站金额约为1.4亿元。上述项目本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将分期有序进行开发建设。
(二)该合同是战略合作开发合同,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各期可行性研究及收购变电站的评估工作,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招商局(代表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政府)。
局长:王耀辉。
办公地址:新疆富蕴县赛尔江西路36号。
本公司与富蕴县人民政府、招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富蕴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其中风电1000MW,光伏500MW。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135亿元;收购喀木斯特220千伏变电站金额约为1.4亿元。上述项目本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将分期有序进行开发建设。
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收购变电站项目正在进行评估相关工作。
清洁能源发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1500MW风电及光伏项目和喀木斯特220千伏变电站收购项目。
2.风光互补发电项目规模:1000MW风力发电和500MW光伏发电。
本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148.5MW,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49.5MW。
3.项目投资: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135亿元;收购喀木斯特220千伏变电站金额约为1.4亿元。
4.富蕴县招商局主管部门将该项目列为县域重点项目,力争列入阿勒泰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该风电场纳入自治区风电近期规划内,及时解决和处理好已确定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场内压矿(权)和野生动物保护区等相关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5.富蕴县招商局应积极通过县和地区政府积极与电网公司协商接洽,解决喀木斯特220KV变以及至五彩湾22OKV变的220千伏输电线路的电网归口和风电光伏发电整装送出准入等问题。
6.富蕴县招商局应积极协助本公司,对喀木斯特一带风电或风光互补发电项目,进行200或300MW规模整装开发,通过地区和自治区逐级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立项并核准备案。
7.本公司在电网公司有关电网归口和风电光伏发电整装送出准入,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签订收购喀木斯特220千伏输变电站的合同。
8.本公司享受国家、自治区以及富蕴县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违约责任
本公司在取得项目开发权1年内不进行开发建设,富蕴县招商局有权收回本公司的开发权。
(三)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加大本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开发力度,提高盈利水平。该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