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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0版)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和银行间等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察收益率曲线、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基础上,运用金融工程技术,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梯形策略则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4)套利策略

    一是跨市套利,本基金将积极把握我国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可跨市交易的相同品种收益率的差异、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差异、同期限债券回购品种在不同市场之间的利率差异所产生的套利机会。

    二是跨期套利,本基金将利用一定时期内不同债券品种基于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特性、可回购条款等方面的差别造成的不同券种收益率的失衡性差异,同时买入和卖出这些券种。

    (5)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6)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

    3.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实行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重大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策略,向交易管理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管理部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具体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结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并提交给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2)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等重要事项;

    (3)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事项;

    (4)基金经理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在分析本基金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共同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市场指数,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中国债券总指数的发布主体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目前国内涵盖范围最广的债券指数之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861,989,365.1167.81
     其中:股票861,989,365.1167.81
    2固定收益投资235,303,007.8618.51
     其中:债券235,303,007.8618.51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5,980,879.021.26
    7其他资产157,875,338.2812.42
    8合计1,271,148,590.27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658,485,134.4452.1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8,500,422.6713.34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35,003,808.002.77
     合计861,989,365.1168.23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410广联达2,523,99391,848,105.277.27
    2300274阳光电源2,993,79887,508,715.546.93
    3002202金风科技8,207,13777,065,016.436.10
    4002065东华软件1,899,21576,652,317.406.07
    5002353杰瑞股份1,108,05066,704,610.005.28
    6002035华帝股份3,999,91347,758,961.223.78
    7600366宁波韵升3,149,88746,523,830.993.68
    8300263隆华节能1,542,34045,036,328.003.56
    9601877正泰电器1,798,27344,039,705.773.49
    10002531天顺风能2,665,32435,262,236.522.79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79,880,000.006.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79,880,000.006.32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155,423,007.8612.30
    8其他--
    9合计235,303,007.8618.63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5平安转债1,012,250100,060,912.507.92
    213022713国开27800,00079,880,000.006.32
    3113003重工转债300,00031,398,000.002.49
    4128002东华转债140,36523,964,095.361.9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平安转债(债券代码:113005)。

    根据平安转债债券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荐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110万元,同时其保荐机构资格被暂停3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平安转债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977,119.13
    2应收证券清算款153,969,026.30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594,203.63
    5应收申购款334,989.2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57,875,338.28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3重工转债31,398,000.002.49
    2128002东华转债23,964,095.361.90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2月31日4.75%1.20%3.18%1.07%1.57%0.13%
    2011年-21.31%0.92%-13.53%0.78%-7.78%0.14%
    2012年-2.98%0.93%6.02%0.76%-9.00%0.17%
    2013年14.34%1.08%-4.94%0.84%19.28%0.24%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2.58%1.62%-3.79%0.71%6.37%0.9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6.20%1.05%-13.48%0.81%7.28%0.2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更新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