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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4-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40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3月27日对外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因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 2014 年 3月 27 日开市时开始停牌。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各项工作,经过前期的方案讨论、沟通和论证,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推进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6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 2014 年6月25日前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14年6月25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 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