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第五项为特别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9时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召开地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88,342,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7%。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人民币6.38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8,342,147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1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