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4-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0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均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登记日均为2014年5月22日,质押期限均为1年,质押原因均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59,640,320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59,138,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2%);东方信隆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15,592,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5%),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91,592,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5%)。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