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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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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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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4-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2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建工集团”)关于连云新城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00212095.0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广峰

      注册资本:叁亿零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古典园林建筑,非标准件制造,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销售等。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6号二楼

      成立时间:1996年9月2日

      金陵建工集团简介:

      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86 年,为江苏省直属大型国有企业;2003年通过改制为江苏省省属民营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集团总注册资本5.1337亿元人民币,其中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118亿元人民币,集团拥有职工总人数8492人,各类技经人员1893人。下辖6个子公司,和32个分公司。集团年度总施工能力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

      系国家建设部核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多项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

      近一年公司与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连云新城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钢结构工程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项目金额:钢结构建筑面积约70303.89 m2(以图纸审计结算的面积为准),暂估价为100212095.00元(大写) 壹亿零贰拾壹万贰仟零玖拾伍元整。

      项目概况:连云新城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钢结构,承包范围包括钢结构深化设计、加工、安装、运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暂估价为100212095.00元(大写) 壹亿零贰拾壹万贰仟零玖拾伍元整

      2、结算方式:清单包干单价方式。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合同总价款的5%。

      (2)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按钢构进场数量计量分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质保金:结算总价款的5%,质保期二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5年8月25日,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安装进度计划及安装顺序发货及安装。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100212095.00元,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4,149,775,022.50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42%。

      2、本合同为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毛利率较高。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巳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此合同执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3、结算周期较长,财务费用较高。

      4、合同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2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和公司(分包方)签订的关于经济报系大厦(中瑞国际中心)(原新疆经济报业大厦)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三方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17779704.0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1、发包方: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士瑞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民主路31号世纪大厦5楼508室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7日

      发包方简介: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晨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新疆经济报“中瑞国际大厦”项目。该大厦集购物、办公、娱乐、休闲、餐饮于一体,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地下四层,地上裙楼五层,主楼四十层,高约190米。

      近一年公司与新疆亿和兴达投资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总包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建

      注册资本:拾亿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标招标工程;房屋及设备租赁;项目投资;塑钢门窗;钢结构制品生产、销售等。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1日

      总包方简介: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名称:新疆北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52年组建的一家集科研、设计、道路、桥隧、铁路、水利、电力、工民建施工、设备安装、建材生产、房地产开发、商贸物流等多元经营的企业集团,现为国家公路、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近一年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经济报系大厦(中瑞国际中心)(原新疆经济报业大厦)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项目金额:暂估价为117779704.00(大写) 壹亿壹仟柒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零肆元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地下四层,地上裙楼五层,主楼四十层,高约190米,承包范围包括钢结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防腐底漆、检测、运输、安装。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暂估价为117779704.00(大写) 壹亿壹仟柒佰柒拾柒万玖仟柒佰零肆元整,其中主钢结构暂估价为109779704.00元。各种螺栓、栓钉、套件、中间漆、面漆、防火涂料等按实际施工工程量另行结算,暂估价约800万元。

      2、结算方式:主钢结构工程款按单位建筑面积*固定单位用钢量*固定钢构单价进行结算;钢构单价调差办法:每年十二个月平均钢材价格变动超过2013年12月钢材价格5%以上部分作相应的价格调整。各种螺栓、栓钉、套件、中间漆、面漆、防火涂料等按固定单价*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节点支付,项目主体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质保金:结算总价款的5%,质保期一年。

      (4)工程款垫资担保:发包方以地下一层物业作为分包方垫付资金的担保,该物业暂不作销售。

      4、总包方提供钢结构安装所需的塔吊及其他配合服务,配合费用及总包服务费由发包方向总包方另行支付。发包方通过总包方给分包方付款,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供等额发票,由总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全额发票。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总工期为500天,开工日期按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的生效条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117779704.00元,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4,149,775,022.50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84%。

      2、本合同为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毛利率较高。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巳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结算周期比较长,财务费用比较高。

      3、此合同执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4、合同总价会因设计变更及固定单价结算材料的最终决算数量而变动。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