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4-00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32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 | 1.046亿元 |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4亿元 |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1、拟将船舶项目中的7,000万元变更用途,与关联方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投资”)、苏豪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苏豪”)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豪租赁”)。
苏豪租赁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分别出资7,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5%、40%、25%。
股东各方均以现金分期出资,首期出资比例为50%,本公司首期出资金额为3,500万元。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首期出资后剩余的3,500万元拟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苏豪租赁股东会确定后续出资时间后,再行投入该项目。
2、拟将船舶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等)合计约3,807.16万元(具体金额以截至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为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由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与本公司同受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本次共同出资设立苏豪租赁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本次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共同投资设立苏豪租赁公司的交易,还将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若该审批或备案未获通过,则与本议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自行失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结祥先生、周勇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 临2014-008 号《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和“临2014-009号《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于2014年6月16日上午9:30,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审计机构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临2014-010号《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4-0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参会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与关联方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豪有限公司(香港)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监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和公司内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所致,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现状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4-00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
●新项目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投资总金额:本公司拟出资7,000万元参与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5%。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732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 | 1.046亿元 |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4亿元 |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以下简称“船舶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1、拟将船舶项目中的7000万元变更用途,与关联方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投资”)、苏豪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苏豪”)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豪租赁”)。
苏豪租赁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分别出资7,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5%、40%、25%。
股东各方均以现金分期出资,首期出资比例为50%,本公司首期出资金额为3,500万元。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首期出资后剩余的3,500万元拟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苏豪租赁股东会确定后续出资时间后,再行投入该项目。
2、拟将船舶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等)合计约3,807.16万元(具体金额以截至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为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由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与本公司同受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本次共同出资设立苏豪租赁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合作建造和出口船舶项目”是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之一。项目原计划投资20,460.10万元,2009年末全部投入到位。
由于近年全球经济形势低迷,船舶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1年5月,公司将其中的1亿元变更用途,用于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故本次变更前,船舶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为1.046亿元。
2013年9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船舶项目中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次变更,该笔资金仍在使用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虽然未来世界经济形势有望温和复苏,但由于航运市场的存量运力仍然较大,造船市场需求萎靡不振的局面短期难以改观,船价仍将维持底部盘整,无法趋势性上涨,故公司船舶项目的市场需求预计没有实质性改善。
2、参股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1)延伸公司服务链条
目前,公司的机电设备进口和招标代理业务发展迅速,参股苏豪租赁后,可形成招标代理、进口代理和融资租赁的业务链条,从而提升招标代理、进口代理等现有业务的竞争能力。同时,苏豪租赁也可利用公司的优质客户资源开展机电设备租赁业务,互惠互利,形成共赢。
(2)提高募集资金效益
公司2008年定向增发用于船舶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目前闲置(船舶项目滚动经营过程中使用完毕并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用于参股苏豪租赁,既落实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又发挥了闲置资金的效益。
(3)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融资租赁属于类金融业,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具有较好的预期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且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扩大公司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所涉的新项目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1、公司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40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35 |
苏豪有限公司(香港) | 5000 | 25 |
合计 | 20000 | 100 |
4、组织结构:苏豪租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5、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分期出资,首期出资比例为50%,后期出资的时间及比例由苏豪租赁股东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决定。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7、经营期限: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8、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98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8.00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84%。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政策支持为项目发展创造良好市场机遇。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资金和设备流通、拉动民间资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江苏2012年出台的《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和支持鼓励融资租赁市场,未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可能还会制定相关政策扶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行业规模扩大为项目发展提供市场空间。融资租赁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第三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三分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137家,今年一季度新增111家,其中110家为外资租赁企业,外资租赁企业总数已达990家,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快速扩张期。目前中国的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只有5%左右,而欧美市场的渗透率普遍在20%左右。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从国际横向比较,还是从自身经济增速考量,融资租赁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项目的风险及对策
1、市场环境风险及对策
实体经济发展、社会认可度、行业竞争状况等都是影响项目市场环境的重要因素。
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要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经济增速有所下滑,但增长动力尚在,未来几年中国经济在回稳、恢复中增长是大概率事件。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社会认可度逐渐提高,市场主体数量和市场规模均快速增长,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苏豪租赁拥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境内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并将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以丰富的行业知识、诚信的专业团队和服务体系,打造苏豪租赁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2、业务运营风险及对策
融资租赁行业具有高资本、长周期、不需要抵押或担保等特点,租金难收回、资金链断裂是融资租赁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苏豪租赁拥有明确的业务定位,业务领域重点为商业物业、城市安防、公务机、城市基础设施、政府物业等,服务对象资信好,租金收回风险小;在运营资金方面,苏豪租赁拟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通过与银行及其他合作伙伴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进行银租、信租等多样化、多渠道的创新融资合作模式,另外,公司将与国际化的融资伙伴进行广泛合作,打通国际资金、资本融资渠道。
3、经营管理风险及对策
苏豪租赁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打造管理规范的租赁企业;并通过选聘大量懂金融、租赁、贸易、财税、法律、器械设备和工程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保证租赁公司在决策及业务开展时高效、安全,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获得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公司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共同投资设立苏豪租赁公司,还须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若该审批或备案未获通过,则与本议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自行失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张阳先生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现状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
2、本项关联交易,可以延伸公司服务链条,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发展;
3、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和公司内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所致,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现状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4-00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投资”)、苏豪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苏豪”)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苏豪租赁”)。
苏豪租赁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各认缴出资7,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5%、40%、25%,全部为货币出资。
因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受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余亦民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管理,资产委托管理,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策划,投资咨询(证券业除外),科技信息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苏豪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861,546,980.68元,净资产为606,902,637.02元,负债总额254,644,343.66元;2013年度实现总收入29,609,793.32元,实现净利润53,238,715.31元。
(二)苏豪有限公司(香港)
注册资本:1,700万港元
住所:UNIT 1403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 1 HARBOUR ROAD WANCHAI HK
企业类型:CORP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苏豪香港经审计总资产为50,601,264港元,净资产为49,523,752港元,负债总额1,077,512港元;2013年度实现总收入1,803,617港元,实现净利润4,211,626港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出资设立苏豪租赁。
1、公司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40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35 |
苏豪有限公司(香港) | 5000 | 25 |
合计 | 20000 | 100 |
4、组织结构:苏豪租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5、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分期出资,首期出资比例为50%,后期出资的时间及比例由苏豪租赁股东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决定。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7、经营期限: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8、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98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8.00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84%。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参股租赁公司一方面有利延伸公司服务链条,形成公司机电设备招标代理、代理进口和融资租赁的业务链条,从而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融资租赁属于类金融业,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具有较好的预期收益,且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扩大公司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勇先生、李结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得到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和公司内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所致,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现状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
2、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延伸公司服务链条,形成公司机电设备招标代理、代理进口和融资租赁的业务链条,从而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领域,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也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李远扬先生、张阳先生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所致,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现状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
2、本项关联交易,可以延伸公司服务链条,丰富公司业务领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发展;
3、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虽然此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但因本交易涉及募集资金变更,故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本次与苏豪投资、香港苏豪共同投资设立苏豪租赁公司的交易,还将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若该审批或备案未获通过,则与本议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自行失效。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4-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于2014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任审计机构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其中,议案1-8详见2014年4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9详见同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于2014年6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6月11日-13日上午8:40—11:30,下午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78677
传真:025-52278488
联系人:郑艳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6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7 |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