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4年5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收益宝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60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5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5月28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5月28日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为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当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2036161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代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4年5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年5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收益宝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60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5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268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5月26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99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79,681,677.54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2,982.00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79,681,677.54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982.00 | |
合计 | 279,684,659.54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5月26日 |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天盈A和天盈B,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日(即2014年5月23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天盈A和天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天盈A和天盈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
转换前的基金份额 | 转换前份额净值(元) | 转换前份额数 (份) | 转换比例 | 转换后的基金份额 | 转换后份额数 (份) |
天盈A | 1.000115068 | 398,590,794.55 | 1.000115068 | 富国天盈债券(LOF) | 398,636,659.60 |
天盈B | 1.351278465 | 1,051,479,348.41 | 1.351278465 | 富国天盈债券(LOF) | 1,420,841,399.34 |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对天盈A、天盈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可于2014年5月27日起(含该日)可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的份额。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