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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5)增加国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5)由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02)转型而成,由于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泰和”)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泰和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公告《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泰和)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本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起新增本基金代销机构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本基金开放申赎时间另行公告。

    代销机构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传真0755-83700205
    网址www.ghzq.com.cn客服电话95563(全国)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确权业务受理机构”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折算、申购与赎回结果以及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第一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简称“《约定收益率公告》”)。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开放公告》及《折算公告》的约定,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以下简称“嘉实新兴市场A”)于2014年5月26日当天开放申购与赎回,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为嘉实新兴市场A的开放日,即2014年5月26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4年5月26日,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964384美元,据此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折算比例为1:1.012964384,折算后,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美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嘉实新兴市场A相应增加0.012964384份。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中,不足0.0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0.0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投资者自2014年5月2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开放公告》的规定及本次申购、赎回数据的统计,对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经汇率折算后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份额余额小于3/2倍嘉实新兴市场B的份额余额,因此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其中,每份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按照2014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成嘉实新兴市场B的份额进行比较,即1美元份额折算为6.1699份人民币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4年5月28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嘉实新兴市场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4年5月29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4年5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三、嘉实新兴市场A第一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约定收益率》的约定,嘉实新兴市场A第一个开放日后6个月浮动利差的利差值为2%,即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第一个开放日后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为嘉实新兴市场A首个开放日美元利率参照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的平均值+2%。

    在嘉实新兴市场A首个开放日,即2014年5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一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0.80%、0.80%、0.75%和0.80%,即美元利率参照银行一年期美元定存利率的平均值为0.8%,则嘉实新兴市场A第一个开放日后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 = 0.8% + 2% = 2.8%。

    根据约定年收益率所计算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可得收益仅为对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可得收益的估计,并不代表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实际可得收益。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年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