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4-2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7,865,4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650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8*****144 | 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 3 | 08*****672 | 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
| 4 | 00*****982 | 董明珠 |
| 5 | 00*****220 | 黄 辉 |
| 6 | 00*****693 | 庄 培 |
| 7 | 00*****816 | 望靖东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前山金鸡西路
联 系 人:杨永兴、谭海雁
咨询电话:0756-8669232
传 真:0756-862258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