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4-034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7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侯连君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一共12名,共代表股份243,357,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9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36,55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7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0名,代表股份6,80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3%。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均具备列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十二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议案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104,13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7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8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10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12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于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事项发生变更,即注册资本由402,842,623元增至523,695,40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02,842,623股增至523,695,409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243,253,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26,130股,弃权78,000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