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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4-03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的通知,通知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6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7.9860%。其中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4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7,180万股)的42.7334%;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847.2万股、1,847.2万股、644万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3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7,180万股)的25.2526%。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

      2、减持目的:本公司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一是为了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使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更好的体现公司真实价值,让更多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和价值提升,二是满足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4、拟减持数量: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数量将会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

      三、其他事项

      1、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即自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8日止),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综上,上述股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股东黄天火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亦不存在任何担保的情形;且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黄秀兰女士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本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况。

      4、本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