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新闻·市场
  • 7:新闻·财富管理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同花顺等代销机构的公告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二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的通知
  •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1联化债”债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14年5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0版:信息披露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同花顺等代销机构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上海大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十二次股东大会(2013年年会)的通知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1联化债”债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4年5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办理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和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同时自2014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 代销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 5月30日起,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5)

      2、 6月5日起,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3、B类:000484)

      3、 6月5日起,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78、C类:000579)

      (二) 代销业务

      自上述日期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3、B类:000484)

      (二) 办理时间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海通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001,95553

      网站:www.htsec.com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