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8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是 √否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027,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9,027,88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03,541,830股。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400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 2 | 08*****777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3 | 08*****324 |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 |
| 4 | 08*****434 | 北京中农丰禾种子有限公司 |
| 5 | 00*****206 | 陈义和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1层;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焦玉文、张玉敏;
咨询电话:010—82809145-188,010-82809145-158;
传真:010-8280949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