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3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
3.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0,309,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邵继江先生、吴文贵先生、吴志旗先生、赵新军先生、陶智先生、朱其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磊先生、朱瑛女士、马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董事候选人邵继江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邵继江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1.2董事候选人吴文贵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吴文贵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1.3董事候选人吴志旗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吴志旗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1.4董事候选人赵新军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赵新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1.5董事候选人陶智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陶智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1.6董事候选人朱其法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朱其法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2选举独立董事
1.2.1董事候选人占磊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董事候选人朱瑛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朱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董事候选人马洁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马洁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公司2014年5月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子君先生、王萍女士、熊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曾红华先生、陈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监事候选人朱子君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朱子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
2.2监事候选人王萍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王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监事。
2.3监事候选人熊林
得票300,309,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熊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公司2014年5月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309,53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4年度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30万元。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张云栋律师、周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 03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邵继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文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邵继江先生、董事吴文贵先生、董事赵新军先生、董事朱其法先生、独立董事马洁先生组成,其中董事吴文贵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吴志旗先生、独立董事占磊先生、独立董事朱瑛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朱瑛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吴文贵先生、董事陶智先生、独立董事占磊先生、独立董事朱瑛女士、独立董事马洁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马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吴志旗先生、独立董事朱瑛女士、独立董事占磊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吴志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续聘林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林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
邮编:610017
电话:028-83335732
传真:028-83332761
电子邮件:linb@cscec.com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林彬先生、刘洪先生、向卫平先生、胡立志先生、曾昭德先生、王军先生、何云军先生、李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续聘郑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5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王俪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王俪颖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
邮编:610017
电话:028-83332715
传真:028-83332761
电子邮件:wangly-west@cscec.com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赵亚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吴志旗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建筑施工总部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吴志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林彬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7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任新疆新路实业公司经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部长、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林彬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刘洪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工学院纺织系副主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新疆通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密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新疆区域总部总经理。
刘洪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向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物资部经理,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昌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
向卫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胡立志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生,EMBA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荆门石化项目党支部副书记,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山站站长、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胡立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曾昭德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3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昭德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军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2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混凝土供应站总工程师,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何云军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混凝土供应站副站长,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云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明杰先生:中国国籍,男,回族,1973年生,专科学历,清华大学建筑施工总裁班结业,湖南大学MBA研究生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五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市场部副部长,中国建筑五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明杰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郑康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建筑施工承包经营总部副总会计师,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郑康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俪颖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俪颖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赵亚萍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任主管会计;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奎屯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阜康市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助理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赵亚萍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3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子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二、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