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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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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14-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2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古越龙山”)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发行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3]52号)批准。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4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4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古越龙山股本总数634,856,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90,456,908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059”,配股简称“古越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1,900万元。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6.4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古越龙山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年6月12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及网上清算日(2014年6月11日),古越龙山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5月29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简 称释 义
    发行人、古越龙山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配股发行人根据《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按照10 : 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2014年6月3日
    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全体古越龙山股东
    控股股东、黄酒集团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精确算法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4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古越龙山股本总数634,856,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90,456,908股。

    3、发行人控股股东黄酒集团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事项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40元/股。

    5、募集资金数量: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1,900万元。

    6、发行对象:指截至2014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2014年5月29日(T-2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14年5月30日(T-1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14年6月3日(T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14年6月4日(T+1日)至

    2014年6月10日(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全天停牌
    2014年6月11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募集资金验资

    全天停牌
    2014年6月12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4年6月4日(T+1日)至2014年6月10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059”, 配股简称“古越配股”,配股价6.4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古越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古越龙山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6月12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古越龙山股票将于2014年6月12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古越龙山股票于2014年6月12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4年6月12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4年6月11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14年5月30日(T-1日)14:00—16:00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邮编:312000
    董事会秘书周娟英
    联系电话0575-85158435
    传真0575-8516688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邮编:310007
    保荐代表人孙报春、赵亮
    项目协办人方蔚
    项目组其他成员徐慧如、何寅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902571
    传真0571-87901974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