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4-018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九时整在上海市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周鸣厅召开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峰先生主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名,代表公司股份154,040,36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842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九项议案。经大会表决: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739,065,311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7,737,567.46元,剩余138,084,310.94元转入下年度未分配利润。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672,507 | 352,357 | 15,500 | 99.7612% |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2014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2013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4万元,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25万元。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升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7、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54,040,364 | 153,773,427 | 246,437 | 20,500 | 99.826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田海星律师、贾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4-019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成员的相应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相应组成人员,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峰;委员刘升平、于东、李志君、苏耀康。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柏龄;委员葛永彬、倪子泓。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葛永彬;委员刘升平、李志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升平;委员李柏龄、刘家雄。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均遵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规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