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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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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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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23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688号上海万和亚隆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8
    A股股东人数28
    B股股东人数4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63,820,603
    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646,104,906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7,715,6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8.4684%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6.9080%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560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施伟民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舒榕斌、陈卫星、陆禹平、叶贵勋董事因公请假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孙德友监事因公请假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黄磷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201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513,881.87元。按实施非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量(1,135,349,1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上述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70,302,368.6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513,881.87元的31.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两项合计208万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与会股东按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选举舒榕斌先生、施伟民先生、李云章先生、姚忠先生和瞿承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伟德先生、张林俭先生、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任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符合董事任职条件。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议案》

    与会股东按累计投票制选举马民良先生、朱军缨先生、林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与职工监事孙德友先生、王懋东先生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新任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符合监事任职条件。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全过程经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议案内容证券类别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一、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全体股东663,820,04399.9999%2740.0000%2860.0001%
    A股股东646,104,44699.9999%1740.0000%2860.0001%
    B股股东17,715,59799.9994%1000.0006%00.0000%
    二、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全体股东655,791,86298.7905%8,028,4551.2094%2860.0001%
    A股股东646,104,44699.9999%1740.0000%2860.0001%
    B股股东9,687,41654.6827%8,028,28145.3173%00.0000%
    三、审议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全体股东655,791,86298.7905%8,028,4551.2094%2860.0001%
    A股股东646,104,44699.9999%1740.0000%2860.0001%
    B股股东9,687,41654.6827%8,028,28145.3173%00.0000%
    四、审议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股东663,802,24399.9972%7,0740.0011%11,2860.0017%
    A股股东646,097,64699.9989%6,9740.0011%2860.0000%
    B股股东17,704,59799.9373%1000.0006%11,0000.0621%
    五、审议关于 2014 年度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计划的议案全体股东653,749,93798.4829%10,070,3801.5170%2860.0001%
    A股股东646,097,64699.9989%6,9740.0011%2860.0000%
    B股股东7,652,29143.1950%10,063,40656.8050%00.0000%
    六、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股东663,445,58599.9435%374,7320.0565%2860.0000%
    A股股东646,097,64699.9989%6,9740.0011%2860.0000%
    B股股东17,347,93997.9241%367,7582.0759%00.0000%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选举舒榕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467,18699.9468%    
    A股股东646,104,34799.9999%    
    B股股东17,362,83998.0082%    
    2、选举施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467,18699.9468%    
    A股股东646,104,34799.9999%    
    B股股东17,362,83998.0082%    
    3、选举李云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467,18699.9468%    
    A股股东646,104,34799.9999%    
    B股股东17,362,83998.0082%    
    4、选举姚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522,93699.9552%    
    A股股东646,105,097100.0000%    
    B股股东17,417,83998.3187%    
    5、选举瞿承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457,80199.9453%    
    A股股东646,104,962100.0000%    
    B股股东17,352,83997.9518%    
    6、选举罗伟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387,05199.9347%    
    A股股东646,104,51299.9999%    
    B股股东17,282,53997.5549%    
    7、选举张林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500,16399.9517%    
    A股股东646,104,674100.0000%    
    B股股东17,395,48998.1925%    
    8、选举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体股东663,528,16399.9559%    
    A股股东646,104,674100.0000%    
    B股股东17,423,48998.3506%    
     
    1、选举马民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全体股东663,808,21799.9981%    
    A股股东646,104,620100.0000%    
    B股股东17,703,59799.9317%    
    2、选举朱军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全体股东663,808,21799.9981%    
    A股股东646,104,620100.0000%    
    B股股东17,703,59799.9317%    
    3、选举林萍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全体股东663,841,217100.0031%    
    A股股东646,104,620100.0000%    
    B股股东17,736,597100.1180%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全体股东663,734,24399.9870%86,0740.0130%2860.0000%
    A股股东646,097,64699.9989%6,9740.0011%2860.0000%
    B股股东17,636,59799.5535%79,1000.4465%00.0000%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2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29日在浦东东怡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舒榕斌先生主持。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舒榕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志强

    委 员:施伟民、张林俭、罗伟德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舒榕斌

    委 员:施伟民、李云章、张林俭、李志强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罗伟德

    委 员:姚忠、瞿承康、张林俭、李志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林俭

    委 员:舒榕斌、姚忠、李志强、罗伟德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施伟民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施伟民先生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蒋才永先生、陈衡先生、王海松先生、丁晓奋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磷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顾洁玮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顾洁玮女士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

    1、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额度内,授权总经理决定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单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投标、动拆迁、项目合作、土地房产转让等事宜。

    2、上述授权事项仅限于公司“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相关事宜。

    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

    4、在本次授权通过以后召开董事会时,公司经营层应当将授权行使情况,即根据此项授权所批准的交易事项,向董事会进行专项汇报。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资产整合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下属投资企业改制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

    1、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标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本数)以内的下属投资企业的内部资产重组及兼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股权转让、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事宜。

    2、资产重组及兼并项目仅在公司与其下属全资企业之间或其下属全资企业之间进行,不影响公司权益和其他股东权益。

    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

    4、在本次授权通过以后召开董事会时,公司经营层应当将授权行使情况,即根据此项授权所批准的交易事项,向董事会进行专项汇报。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高管薪酬激励方案及2014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经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41,596,969.79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时公告(编号2014-026号)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实施对外联发、三联发增资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新发展委托贷款之协议、文件等。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在12个月之内。本决议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时公告(编号2014-027号)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选择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本决议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时公告(编号2014-028号)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1、董事长舒榕斌先生简历

    舒榕斌先生,男,1955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

    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先后兼任浦东新区外高桥功能区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总经理施伟民先生简历

    施伟民先生,男,1954年7月出生,助理研究员,本科学历。

    曾任上海市浦东开发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工作党委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浦东分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负责人,上海银行浦东分行乳山支行行长,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才永先生,男,1965年出生,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任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联络处副处长(副处级)、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联络处处长(正处级)。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 衡先生,男,196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工学硕士、工商硕士。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海松先生,男,1970年出生,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外高桥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上海外高桥现代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丁晓奋先生,男,1964年出生,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前期开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黄 磷女士,女,1979年出生,助理经济师,硕士。曾任本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总经理。

    4、证券事务代表顾洁玮女士简历

    顾洁玮女士,女,1982 年出生,法学士。现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桥B股 编号:临2014-25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在浦东东怡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马民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马民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先投入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596,969.79元。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26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41,596,969.7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号)核准,我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24,56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532,568.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96,967,413.82元。2014年4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85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项目总称类型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实施主体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期建设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仓库33,832.0017,350.15外联发
    新发展卡尔蔡司项目(98#)5,436.105,348.95新发展
    新发展101#仓库项目9,800.009,800.00新发展
    新发展102#仓库项目1,300.001,300.00新发展
    亚太分拨中心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5地块仓库及辅助用房项目15,476.0015,401.00外联发
    新发展73#仓库项目4,160.004,160.00新发展
    新发展斯凯孚仓库项目9,968.602,370.63新发展
    专业物流平台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82#)15,776.0015,776.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3-2地块仓库通用仓库项目10,570.0010,570.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2地块2#仓库27,000.0025,019.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3地块仓库16,364.0016,364.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2地块1#仓库11,317.001,854.00外联发
    新发展201#仓库项目625.00611.32新发展
    新发展国药项目一期仓库4,230.001,059.57新发展
    新发展永裕仓库二期项目(83#)3,514.751,133.88新发展
    新发展87#仓库项目4,200.004,200.00新发展
    高端现代服务业平台外高桥保税区F16地块89#90#通用厂房建设项目15,750.0015,750.00三联发
    外高桥保税区F20-7地块86#通用生产研发楼6,800.006,488.00三联发
    3#地块7#通用仓库(公估行二期)2,700.00734.00三联发
    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14,400.0014,400.00新发展
    新发展B2地块服务中心项目(88#)1,568.701,568.70新发展
    新发展西区绿地管理中心项目600.00600.00新发展
    功能性贸易平台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一期)项目9,524.004,600.44新发展
    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项目17,050.0017,050.00新发展
    佰泰外高桥中心一期项目3,861.213,052.12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一期)7,403.934,641.01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三期)4,250.003,484.25新发展
    新发展沃尔沃项目1,500.001,500.00新发展
    新发展一汽大众研发楼及车间建设项目2,053.002,053.00新发展
    新发展103#仓库项目1,760.001,760.00新发展
    小计262,790.292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公司
    合计 270,000.00 

    注:项目名称以最终立项名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本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内。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4年5月20日(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3,865,635.36元,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1,596,969.79元(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计,外联发134,655,145.40元;新发展175,825,080.12元;三联发31,116,744.27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

    募集资金(万元)

    投入资金

    (万元)

    实施 主体本次置换金额(元)
    1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仓库33,832.0017,350.154.9外联发49,000.00
    2新发展卡尔蔡司项目(98#)5,436.105,348.952,734.80新发展27,348,031.84
    3新发展101#仓库9,800.009,800.0034.17新发展341,654.41
    4新发展102#仓库1,300.001,300.003.02新发展30,239.07
    5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5地块仓库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15,476.0015,401.003,067.82外联发30,678,177.05
    6新发展73#仓库项目4,160.004,160.003新发展30,000.00
    7新发展斯凯孚仓库项目9,968.602,370.631,117.35新发展11,173,504.05
    8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82#全球物流)15,776.0015,776.00-三联发-
    9外高桥物流园区3-2地块通用仓库项目10,570.0010,570.006.95三联发69,470.00
    10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2地块2#仓库27,000.0025,019.008,534.80外联发85,347,968.35
    11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3地块仓库16,364.0016,364.004外联发40,000.00
    12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2地块1#仓库11,317.001,854.001,999.21外联发18,540,000.00
    13新发展201#仓库项目625611.321,033.49新发展6,113,200.00
    14新发展国药项目一期仓库4,230.001,059.57947.39新发展9,473,910.67
    15新发展永裕仓库二期项目(83#)3,514.751,133.88407.44新发展4,074,351.43
    16新发展87#仓库项目4,200.004,200.003.02新发展30,239.07
    17外高桥保税区F16地块89#90#通用厂房建设项目15,750.0015,750.004三联发40,000.00
    18外高桥保税区F20-7地块86#通用生产研发楼6,800.006,488.002,366.73三联发23,667,274.27
    193#地块7#通用仓库2,700.00734747.17三联发7,340,000.00
    20新发展新兴楼重建14,400.0014,400.005.4新发展54,042.13
    21新发展B2地块服务中心项目(88#)1,568.701,568.70425.71新发展4,257,056.22
    22新发展西区绿地管理中心项目600600-新发展-
    23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一期)项目9,524.004,600.442,619.59新发展26,195,765.21
    24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17,050.0017,050.003.02新发展30,239.07
    25佰泰外高桥中心一期项目3,861.213,052.121,124.62新发展11,246,236.53
    26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一期)7,403.934,641.013,099.86新发展30,998,610.92
    27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三期)4,250.003,484.254,130.56新发展34,842,500.00
    28新发展沃尔沃项目1,500.001,500.00354.06新发展3,540,643.37
    29新发展一汽大众研发楼及车间建设项目2,053.002,053.00601.46新发展6,014,617.06
    30新发展103#仓库项目1,760.001,760.003.02新发展30,239.07
      262,790.29210,000.0035,386.56 341,596,969.79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4 年5 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1,596,969.79元。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41,596,969.7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先投入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41,596,969.79元。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全体股东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4]9508号),鉴证结论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止至2014年5月20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外高桥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41,596,969.79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外高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4]950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2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12 个月之内。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号)核准,我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24,56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532,568.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96,967,413.82元。2014年4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85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项目总称类型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实施主体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期建设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仓库33,832.0017,350.15外联发
    新发展卡尔蔡司项目(98#)5,436.105,348.95新发展
    新发展101#仓库项目9,800.009,800.00新发展
    新发展102#仓库项目1,300.001,300.00新发展
    亚太分拨中心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5地块仓库及辅助用房项目15,476.0015,401.00外联发
    新发展73#仓库项目4,160.004,160.00新发展
    新发展斯凯孚仓库项目9,968.602,370.63新发展
    专业物流平台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82#)15,776.0015,776.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3-2地块仓库通用仓库项目10,570.0010,570.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2地块2#仓库27,000.0025,019.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3地块仓库16,364.0016,364.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2地块1#仓库11,317.001,854.00外联发
    新发展201#仓库项目625.00611.32新发展
    新发展国药项目一期仓库4,230.001,059.57新发展
    新发展永裕仓库二期项目(83#)3,514.751,133.88新发展
    新发展87#仓库项目4,200.004,200.00新发展
    高端现代服务业平台外高桥保税区F16地块89#90#通用厂房建设项目15,750.0015,750.00三联发
    外高桥保税区F20-7地块86#通用生产研发楼6,800.006,488.00三联发
    3#地块7#通用仓库(公估行二期)2,700.00734.00三联发
    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14,400.0014,400.00新发展
    新发展B2地块服务中心项目(88#)1,568.701,568.70新发展
    新发展西区绿地管理中心项目600.00600.00新发展
    功能性贸易平台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一期)项目9,524.004,600.44新发展
    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项目17,050.0017,050.00新发展
    佰泰外高桥中心一期项目3,861.213,052.12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一期)7,403.934,641.01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三期)4,250.003,484.25新发展
    新发展沃尔沃项目1,500.001,500.00新发展
    新发展一汽大众研发楼及车间建设项目2,053.002,053.00新发展
    新发展103#仓库项目1,760.001,760.00新发展
    小计262,790.292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公司
    合计 270,000.00 

    注:项目名称以最终立项名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目前,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本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内。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3,865,635.36元(具体情况详见临时公告2014-026),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596,969.79元。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要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4 年5 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3)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4)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之内。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外高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外高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外高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2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决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号)核准,我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24,56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532,568.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96,967,413.82元。2014年4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85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项目总称类型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实施主体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期建设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仓库33,832.0017,350.15外联发
    新发展卡尔蔡司项目(98#)5,436.105,348.95新发展
    新发展101#仓库项目9,800.009,800.00新发展
    新发展102#仓库项目1,300.001,300.00新发展
    亚太分拨中心平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5地块仓库及辅助用房项目15,476.0015,401.00外联发
    新发展73#仓库项目4,160.004,160.00新发展
    新发展斯凯孚仓库项目9,968.602,370.63新发展
    专业物流平台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82#)15,776.0015,776.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3-2地块仓库通用仓库项目10,570.0010,570.00三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2地块2#仓库27,000.0025,019.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3地块仓库16,364.0016,364.00外联发
    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2地块1#仓库11,317.001,854.00外联发
    新发展201#仓库项目625.00611.32新发展
    新发展国药项目一期仓库4,230.001,059.57新发展
    新发展永裕仓库二期项目(83#)3,514.751,133.88新发展
    新发展87#仓库项目4,200.004,200.00新发展
    高端现代服务业平台外高桥保税区F16地块89#90#通用厂房建设项目15,750.0015,750.00三联发
    外高桥保税区F20-7地块86#通用生产研发楼6,800.006,488.00三联发
    3#地块7#通用仓库(公估行二期)2,700.00734.00三联发
    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14,400.0014,400.00新发展
    新发展B2地块服务中心项目(88#)1,568.701,568.70新发展
    新发展西区绿地管理中心项目600.00600.00新发展
    功能性贸易平台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一期)项目9,524.004,600.44新发展
    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项目17,050.0017,050.00新发展
    佰泰外高桥中心一期项目3,861.213,052.12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一期)7,403.934,641.01新发展
    保时捷外高桥中心项目(三期)4,250.003,484.25新发展
    新发展沃尔沃项目1,500.001,500.00新发展
    新发展一汽大众研发楼及车间建设项目2,053.002,053.00新发展
    新发展103#仓库项目1,760.001,760.00新发展
    小计262,790.292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公司
    合计 270,000.00 

    注:项目名称以最终立项名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目前,根据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本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内。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3,865,635.36元(具体情况详见临时公告2014-026),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596,969.79元。

    四、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具体如下:

    1、实施主体

    公司本部、外联发、三联发。

    2、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于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

    4、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汇报。(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4 年5 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上述使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1)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外高桥本次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外高桥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外高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