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5月16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预计在2014年7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同时恢复公司股票交易。如公司未能在2014年7月16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目前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中介机构正在进行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也将就相关问题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9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洋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洋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洋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