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4-3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8:30在召开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8:30在赤水市生产基地综合部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5,419,082股,占公司2014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0,392,526股)的31.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275,397,26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28.98%;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30人,代表股份20,021,81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2.1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俊生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所持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赤天化纸业竹原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23,363,575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99.93%;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0%;16,300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0.07%。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贾平、贾明律师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律师见证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