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财富
  • A5:数据·图表
  • A6:广告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  
    2014年5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版:信息披露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2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王崇梅女士于2014年5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合计持有公司的18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分别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王崇梅女士及杜安顺先生承诺:自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2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股票代码:002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杜方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5号1-5-1

    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5号1-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崇梅

    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通信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杜安顺

    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通信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编写本报告书的法律依据:本权益变动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杜方

    性别:男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5号1-5-1

    国籍:中国

    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5号1-5-1

    姓名:王崇梅

    性别:女

    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姓名:杜安顺

    性别:男

    住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5-5号4-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杜方先生、王崇梅女士、杜安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王崇梅女士与杜安顺先生为夫妻关系,杜方先生系王崇梅女士和杜安顺先生的长子。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四、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分别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奥维通信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维通信20,26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奥维通信18,51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8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的奥维通信股份共计1,75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0%,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奥维通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奥维通信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奥维通信简式权益变动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

    日期:2014年5月28日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王崇梅大宗交易2014.5.278.5317504.90
    合 计————17504.90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崇梅合计持有股份835023.40660018.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87.55.85337.5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6262.517.556262.517.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
    奥维通信、上市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王崇梅女士于2014年5月27日减持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1750万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减持数量(万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杜方1080030.27 1080030.27
    王崇梅835023.401750660018.50
    杜安顺11103.11 11103.11
    合计2026056.7817501851051.88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王崇梅大宗交易2014.5.278.5317504.90
    合 计————17504.90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股票代码002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杜方、王崇梅、杜安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20260万股 持股比例: 56.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1750万股 变动比例: 4.90%

    持股数量: 18510万股 持股比例: 5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