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1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112,639,6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112,586,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5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会议由董事长林风华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以下为股东对本议案分段表决结果:
|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持股1%以下 | 0 | 0 | 53,100 | 100 | 0 | 0 |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0 | 0 | 0 | 0 | 0 | 0 |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0 | 0 | 53,100 | 100 | 0 | 0 |
| 持股1%-5%(含1%) | 7,441,860 | 100 | 0 | 0 | 0 | 0 |
| 持股5%以上(含5%) | 105,144,728 | 100 | 0 | 0 | 0 | 0 |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586,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反对票5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0股。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柴瑛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1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王竹泉 委员:王竹泉、魏安力、王云刚
2、提名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蔡惟慈 委员:蔡惟慈、王竹泉、季军
3、薪酬考核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魏安力 委员:魏安力、王竹泉、李会涛
4、战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林风华 委员:林风华、季军、王云刚、李会涛、蔡惟慈、魏安力、王竹泉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聘任王洪波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季军提名,聘任王洪波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