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4年5月26日开始募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低风险的聚利A份额和具有杠杆效应的聚利B份额,两类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聚利B份额的募集工作已于2014年5月30日结束,聚利A份额原定募集期限为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4年6月4日,目前仍在发售中。基金管理人将以聚利B份额最终被确认的发售规模为基准,在确保聚利A份额与聚利B份额的配比数值不超过7/3的前提下,对聚利A份额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6月3日的聚利A份额累计认购申请预计将使两类份额的配比数值到达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上限。根据《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聚利A份额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4年6月3日,即2014年6月3日为聚利A份额募集的最后一日,2014年6月4日起聚利A份额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若聚利A份额截至2014年6月3日的累计认购申请超过以聚利B份额最终确认的募集规模计算的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对投资者2014年6月3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末日比例确认相关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