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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4-023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5,540,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8%。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00,185,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5,355,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0人,公司董事何公明先生、石鸿印先生、独立董事曹卫东先生、金德龙先生、彭中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99,783,64398.86%4,409,4450.87%1,347,9000.27%
    2《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499,783,64398.86%4,398,3450.87%1,359,0000.27%
    3《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499,663,12498.84%4,518,8640.89%1,359,0000.27%
    4《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499,788,62498.86%4,393,3640.87%1,359,0000.27%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99,783,64398.86%4,846,2450.96%911,1000.18%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499,783,64398.86%4,393,3640.87%1,363,9810.27%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499,783,64398.86%4,393,3640.87%1,363,9810.27%
    8《关于提名张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499,783,64398.86%4,393,3640.87%1,363,9810.27%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99,783,64398.86%4,393,3640.87%1,363,9810.27%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5项议案的分段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区段同意票数该区段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该区段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该区段弃权比例
    持股1%以下22,864,27379.88%4,846,24516.93%911,1003.19%
    持股1%-5%(含1%)00%00%00%
    持股5%以上(含5%)476,919,370100%00%00%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52,10021.78%175,97073.58%11,1004.64%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22,812,17380.37%4,670,27516.45%900,0003.1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王卫兵律师、林岩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4-024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推选张家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选举张家祥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