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将设点接应新三板
201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或制定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的相关规则,理顺“尚未盈利”与退市机制的关系,支持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记者 马婧妤 王宁 ○编辑 孙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或制定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的相关规则,在此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并理顺“尚未盈利”与退市机制的关系。
证监会近期落实新国九条的部署中指出,将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就此,张晓军表示,在设立单独层次时,需要制定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并理顺“尚未盈利”与退市机制的关系。
对于为何选择让未盈利公司先赴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再到创业板上市这一路径,张晓军表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考虑到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风险较大,拟要求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接受市场和社会监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之后再行申请到创业板单独层次发行上市。